连环杀人犯连杀六人却轻易逃离法网,要不是真实事件改编,会是一部完美的荒诞喜剧,可这甚至不是伪纪录片,有人真实地死去,并没有人为此买单,就成了以讽刺为目的的恐怖片,电影也成其为好电影. 太讽刺了,讽刺了凶杀文本中的犯罪诱导,及凶杀技术含量的强化,连法律知识都成了武装合格杀手的必要素养,讽刺了追星、娱乐至死,以上电视为荣,价值失序,观念崩坏,到今天都不过时,而吸毒、拒绝垃圾分类,伪善、虚伪、淫乱,不循传统,甚至不系安全带,都会招致陪审团判断失准或者杀身之祸. 每个受害者都是确切的受害者,犯小过,却罪不致死,可死法又惨烈,所以,电影大概批判的恰恰是这样的平庸之恶,“勿以恶小而为之”了,毕竟杀手脱罪了,观众竟然会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