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农民工”也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农业转移人口问题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肯定要解决,但要有进度、有顺序,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搞一刀切。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
首先应该考虑的是户籍制度问题,解决户籍涉及很多问题,比如承包地问题、宅基地问题和其他权益问题。城市户口也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户口本,而是附着在城市户口上面的种种福利。户口的本质就是附着在户口本上的福利,一方面要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另一方面也要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福利和保障。
接下来就是农民工本地化的问题。这个本地化不是让农民工到户籍所在地的小城镇解决城镇户口,而是让农民工在哪儿就业就得让哪个地方的城市政府为他们提供福利、保障等。
现在,很多城市的政府不愿承担这个责任,把这些问题推给了农民工输出地的政府。这是一个政策问题,所以要提出农民工本地化。
农民工在哪儿打工就为哪里作了贡献,作了贡献,当地政府就应该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和各种福利、保障,这是不容推卸的社会责任。这应该成为制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