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们仅仅拿这些先生和国家这一最重要最尊贵的职位相比,他们也许会十分得意,而且,如果我们旨在博得批评家们的欢心,我们也会那么做的。既然我们打算有什么说什么,这里就必须提醒他们:司法界还有一种低微得多的职位,与批评家也有些类似之处,这些人不但宣布判决,并且还亲手去执行判决。
但实际上,还可以从一个非常公道和合理的角度来看待当代这些批评家,也就是,把他们看作普通的诽谤者。这种人专门窥探旁人的隐私,只为了发现缺点并到处散播,别无他图。如果可以把这些家伙称作他人名誉的败坏者,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把那些以同样恶意去阅读作品的批评家,名副其实地称作书籍名声的败坏者呢?
我认为,罪恶身边的奴才中,再也没有比诽谤更卑鄙的了,社会上再也产生不出比诽谤者更令人厌恶的蠹虫,魔鬼再也邀不到比诽谤者更值得陪伴、更受欢迎的贵宾了。恐怕世人对诽谤者所怀的憎恨还不及诽谤者应受到的一半。我更担心对诽谤者如此表示宽容是一种犯罪,追究起原因来就更觉可怕。毫无疑问,窃贼比起诽谤者来,就算不得有罪,甚至杀人凶犯的罪也远不及诽谤者的重,因为诽谤是比刀更加残酷的一种凶器,因为它所造成的创伤是永远无法疗治的。只有一种杀人的方法与我们这里所谴责的诽谤行为十分相像,那就是下毒药,那是一切杀人方法中最卑劣最歹毒的。这种罪是如此卑鄙、如此可怕的一种报复手段,因此,我们的法律英明地把这种罪过和其他凶杀行为加以区别,并为它规定了特别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