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万有相通、相融的整体分裂为主体与客体,主体将客体作为外在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条件,研究对象的规律,发现真理,这就是科学。西方自柏拉图以后的传统哲学,主要的是近代哲学,一般以主体性为原则,按照主客关系的思维模式,把认识事物的普遍本质作为哲学的最高任务,这种外在性、对象性的哲学观点实际上是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看待哲学、研究哲学。海德格尔已反对过这种哲学观点。我以为哲学乃是教人超越(不是抛弃)主客关系,在更高的基础上回复到不分主客、人与世界融合为一的整体,亦即从宇宙整体的内部体验到一种物我(包括人和己)两忘的境界,这就是最高的审美意义和价值之所在,其中很自然地包含了一种“民胞物与”的伦理道德的感情和意志。这样,科学与哲学、事实与价值意义之分就不是彼此外在的两个领域之分,而是对唯一的现实世界采取主客关系的把握方式和超越主客关系,达到万物一体的境界(或把握方式)之分。真、善、美的统一问题,应该可以从这里找到一条解决的端倪和途径。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在关于艺术哲学与道德哲学的诸章节中再详加论述。
[1] 尼采:《快乐的科学》,第111节。
[2] 程伊川:《语录》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