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手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商业通用的做法。
2002年末,思科的全球副总裁亲自前往华为,面见任正非,指责华为在知识产权方面侵害了思科的利益,要求任正非承认侵权、赔偿以及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任正非做了小小的让步,以求息事宁人,但思科不依不饶,反将华为的让步看作心虚的表现。双方不欢而散。
2003年1月,思科正式向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庭提起诉讼,给华为安的罪名有21条,整整77页。
打官司,华为并不陌生。起诉对手和被对手起诉,正是商界的组成部分,对手杀来,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过这次是在美国,跟一个国际巨鳄打官司,华为能赢吗?
有人提出一个建议,既然思科宣称华为抄袭,那华为就公开产品的代码源,以此证明自身的清白。
任正非大怒。学古代女子以自杀、自残来标明贞节,何其愚蠢!他下了一条指示:“敢打才能和,小输就是赢。”
在法庭上要较劲,法庭外同样是战场。思科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早早做了舆论上的预热,给自己造势,让更多美国人相信华为是个窃贼。他们甚至恐吓威胁客户不得购买华为的产品,否则将有大麻烦。
在思科的威胁下,大部分美国企业停止了与华为的合作,甚至欧洲和南美的一些客户也有所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