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某城管中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老周家某特色烧烤”店未遵守清洁燃料使用的规定,而是使用了炭火炉。因此,城管部门决定对该店的烤炉进行暂扣处理。 当店主周某接到通知并驾车赶到现场后,由于情绪激动,与城管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不幸的是,在争执过程中,周某驾车冲向聚集的城管人群,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这起事故导致一人不幸身亡,另有八人受伤。 (一)城管检查与暂扣 2016年,6月24日,西安某城管中队对夜市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 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夜市商户都使用清洁燃料,以减少空气污染。 在巡查过程中,城管们发现老周家特色烧烤店仍然在使用炭火炉进行烧烤,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于是,城管决定暂扣其烤炉,以示惩戒。 (二)周某与城管争执 接到通知后,周某立即赶到了现场。 他情绪激动地与城管张某某发生了争执,并试图夺回自己的烤炉。 在争执过程中,两人发生了撕扯,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其他城管见状,纷纷上前制止,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 (三)周某驾车冲撞 在城管的围攻下,周某感到十分无助和愤怒。 他失去了理智,猛踩油门,驾驶着自己的车辆冲向了聚集在卡车车头位置的城管人群。 这一突如其来的冲撞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造成了1死8伤的严重后果。 (四)后续冲突 在冲撞发生后,城管人员并没有停止对周某的追打。 他们拿起钢管对周某进行了殴打。 周某为了自保,迅速返回了自己的烧烤店,拿起一把平日烤肉使用的尖刀。 店员张某和王某也见状加入了冲突,他们分别拿起了掏炉灰的铁棍和菜刀,与城管展开了激烈的搏斗。 (一)法院观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城管对本案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虽然周某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也是导致事件升级的重要原因。 此外,法院还认为周某驾车冲撞城管人群的行为并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 (二)周某罪名与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周某犯有以下三项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周某驾车冲撞城管人群的行为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仍应受到法律制裁。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 故意伤害罪:在后续冲突中,周某持刀将城管砍伤,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年。 故意毁坏财物罪:周某在冲突中打砸毁坏了城管执法车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 综合以上三项罪名,法院决定对周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三)二审判决 周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 在二审期间,周某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谅解。 基于这一情况,二审法院在维持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的基础上,对周某的刑期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针对这起案件,许多网友提出了疑问:城管人员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即需要看行为是否造成了轻伤二级以上的结果。 如果城管人员在冲突中未造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结果,那么他们就不会以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城管人员就没有任何责任。 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应该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整改要求。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首先,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尊重商户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手段引发冲突。 其次,商户在面对城管执法时也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此,你怎么看?